义乌国际博览中心 2025年6月21日-23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的支持
发布时间:2024-07-0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接受采访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加大稳外贸稳外资力度,以服务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一是在全国实施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截至2024年5月末,全国已办理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业务超700万笔。二是优化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外汇结算服务,2024年前5个月,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办理外汇收支约4亿笔,辐射超过120万家小微商户。三是出台针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允许其自主借用外债,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24年5月末,相关便利化融资业务签约金额63.5亿美元。四是加快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截至2024年5月末,累计推出9个融资类、3个政策便利化类应用场景,助力近12万家企业获得融资超3400亿美元、支持便利付汇超1.5万亿美元。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助力更多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降低跨境结算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扩面提质,便利更多信用优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外汇结算,支持贸易创新发展。二是继续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的支持。支持银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贸易结算,支持市场采购贸易主体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在线自助办理收结汇,助力降成本、增效率。三是有效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加强和完善面向科技创新的外汇政策供给,不断提升中小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四是不断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跨境结算便利化,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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