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博览中心 2024年5月13日-15日 
  • 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布时间:2024-04-18

    随着我国外贸不断提质增效,外汇便利化举措也在“换挡提速”。继年初《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优化外汇业务流程,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在业务流程上做“减法”,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办理外汇业务“减负”,另一方面也可以为银行开展便利化服务“减压”。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推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但部分银行把握不准展业边界,存在便利化业务“不敢办”和“加码办”情况,影响政策落实和客户体验。为此,办法通过强化事前和事后环节管理责任,打破了既往“防风险”对事中单证审核的路径依赖,为进一步扩大“便利化”创造条件,让优质企业更好地享受外汇便利化举措。外汇业务流程再造,说到底是为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增添活力。数据显示,2023年,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方面,全国新增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占全年新增优质企业的比重分别为88%、18%;22家支付机构、17家银行开展跨境电商外汇业务近10亿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助力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10万多家涉外企业累计获得融资超3000亿美元、支持便利付汇超1.3万亿美元……接下来,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继续稳步扩大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加大便利化政策供给,优化银行外汇服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倡导“越诚信越便利”。一方面,优化经营主体差异化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让更多“信用好、规模小、笔数多”的中小企业享受优质外汇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贸易新业态结算,丰富贸易结算的渠道和工具,进一步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结算成本。强化监管全覆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我国外汇市场有序开放,跨境资金往来更加频繁、更加便利,企业等经营主体普遍受益。但与此同时,非法资金、投机资金也掺杂其中,扰乱市场秩序,甚至个别不法分子构建黑灰资金产业链条,通过地下钱庄获取非法盈利,帮助赌博、骗税、走私、电信诈骗等多种犯罪资金实施收付转移。要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研判,完善应对预案,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不断提高监管精准度。与银行外汇业务展业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引进和应用金融监管科技,夯实大数据分析基础,更新迭代指标模型,提升分析智能化水平,筛查校验银行风险交易报告,提升外汇风险精准识别能力,促进实现“有风险、无处跑,不违规、不打扰”。期待早日形成兼顾便利化与防风险的制度性、系统性安排,切实为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保驾护航。来源:经济日报注:如有侵权,请联系义乌电商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删除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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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季度我国进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跨境电商助力我国产品通达全球发布时间:2024-04-17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了今年一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一季度外贸开局有力、起势良好,进出口实现双增长,不仅“质升”特征持续显现,而且规模的“量稳”势头也有效巩固。1-3月,我国进出口规模历史同期首次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规模再上新台阶,同时增速也创下6个季度以来新高。总体来看,体现出更加稳固的外贸综合竞争优势,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一方面,外贸主体活力竞相迸发。民营企业进出口不仅保持两位数增长,继续占据我国外贸半壁江山。同时,民营企业还是我国高技术产品最大的进出口主体,为外贸领域新质生产力的积厚成势做出重要贡献。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到总体近三成,同时国有企业进出口规模也达到历史同期最高值。另一方面,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特别是跨境电商凭借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交易链条短等优势,不仅助力我国产品通达全球,也成为境外消费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一个重要渠道。据海关初步测算,一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接近两位数。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充分发挥区域发展优势,各显所长,唱好外贸一台戏。东部地区一季度进口、出口增速分别高于整体,中部地区制造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高端装备和电动汽车出口大幅增长,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加工贸易进出口由降转增,东北全面振兴在外贸领域取得新进展,一季度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3000亿元。长期以来,我国坚持实施扩大进口战略,积极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已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一季度,在经济持续回暖复苏的带动下,生产和消费需求逐渐丰富,进口规模再创新高。工业生产增长加快,推动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进口增长;居民消费需求稳步增长,以“衣食住行”类为代表的消费品进口表现亮眼。规模庞大的中国市场为世界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当前,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给我国外贸带来更大考验。但同时更要看到,我国经济基本面持续向好,外贸的综合竞争优势更加巩固,为进出口持续向好提供坚实支撑。下一步,海关将继续跟踪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负降费、培育外贸新动能等方向发力,促进我国外贸质升量稳。来源:人民网注:如有侵权,请联系义乌电商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删除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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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总署: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5776亿元,增长9.6%发布时间:2024-04-16

    4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一季度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表示,一季度,经初步测算,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5776亿元,增长9.6%;其中,出口4480亿元,进口1296亿元。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表示,在我国经济基本面持续向好的大背景下,在广大外贸人奋力进取、开拓创新、共同努力下,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质升”的特征持续显现,有效巩固了“量稳”的势头,推动今年一季度进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具体看:一是主体活力竞相迸发。一季度,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数量同比增加8.8%。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分别增加10.4%、1%,国有企业进出口规模达到历史同期最高值。二是新动能蓄势聚力。一季度,我国中间品进出口增长4.4%。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9.6%,其中,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增长11.8%。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跑出了“加速度”。三是区域发展各显所长。我们的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发挥各自的特色,演好自己的角色,形成了一台好戏。东部地区勇挑重担,一季度出口、进口增速分别高于整体2.7个、1.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转型趋势明显,高端装备、电动汽车出口分别增长42.6%、107.3%。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加工贸易进出口由降转增。东北全面振兴在外贸领域取得新进展,一季度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3000亿元。四是市场布局多元并进。一季度,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5.5%,高于整体0.5个百分点;对拉美、中亚五国进出口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同期,对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回暖向好,一季度进出口降幅相比2023年分别收窄5.9个、1.2个百分点。关于二季度的形势。总的看,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和贸易保护主义等不利因素仍然存在,给外贸带来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我们要看到,当前外贸发展也有不少有利因素。全球贸易正呈现出趋稳改善的迹象,前天WTO也预测今年的贸易反弹,推测2024年全球货物贸易量会增长2.6%,联合国贸发会的最新报告也认为,全球货物贸易趋于乐观。中国海关贸易景气调查结果显示,3月份反映出口、进口订单增加的企业比重均较上月明显提升。预计二季度我国进出口持续向好,上半年基本保持在增长通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海关围绕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3月份,我们召开了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会,提出33项惠企利民改革创新措施。下一步,海关将继续跟踪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深入了解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期盼和诉求,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负降费、培育外贸新动能等方向重点发力,适时出台更多更管用的政策举措,全力服务外贸质升量稳。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跨境电商凭借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交易链条短等优势,助力各国消费者、生产者“买全球、卖全球”,已成为全球贸易的一股“新势力”。全球跨境电商快速发展,不仅助力我国产品通达全球,也成为境外消费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一个重要渠道。一季度,经初步测算,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5776亿元,增长9.6%;其中,出口4480亿元,进口1296亿元。这里我想说明的是,根据我国跨境电商统计调查制度,跨境电商统计调查每年进行2次,分别为上年度全年调查和本年度上半年调查,月度、季度数据属于初步测算数据。跨境电商进出口已经包含在同期进出口总值中。近年来,海关针对跨境电商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持续深化跨境电商综合改革,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通关便利,积极推进海关与跨境电商平台的协同共治工作,有力促进跨境电商健康规范发展。下一步,海关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聚焦跨境电商监管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持续推动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便利国内外消费者和生产者享受到更多更优质的产品。来源:国新网注:如有侵权,请联系义乌电商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删除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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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10万亿元,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发布时间:2024-04-15

    4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今年外贸首季报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0.17万亿元同比增长5%从规模看,历史同期首次突破10万亿元从增速看,创6个季度以来新高其中出口5.74万亿元,同比增长4.9%进口4.43万亿元,同比增长5%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表示一季度我国外贸开局有力、起势良好为实现全年“质升量稳”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中国海关贸易景气调查结果显示3月份反映出口、进口订单增加的企业比重均较上月明显提升预计二季度我国进出口持续向好上半年基本保持在增长通道来源:新华社注:如有侵权,请联系义乌电商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删除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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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鼓励老字号运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发布时间:2024-04-13

    国货“潮品”承载优秀传统文化,代表时尚潮流。期待国货“潮品”乘风破浪闯出更大市场春暖花开,头戴簪花、身着马面裙赏花成为一些年轻人的新时尚。从服装、美食到文创、美妆,“国潮”消费在这个春天传递出中国经济的强劲脉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国货“潮品”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彰显着中国消费者的文化自信,也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的有力抓手。国货“潮品”之所以受青睐,源于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近年来,舞蹈诗剧《只此青绿》一票难求,电影《长安三万里》叫好又叫座,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成了热门打卡地……越来越多的人欣赏传统文化。“新中式”服饰等消费品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爱,这不仅体现了年轻人的审美风尚,也折射出新一代消费者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国货“潮品”的流行是文化与经济交融互动、融合发展的生动注脚。国货“潮品”出圈,走进大众生活,还得益于贴近消费新需求的设计。以琳琅满目的中式点心为例,外形上“国潮”范儿十足,有的是传统瓷器造型,有的是复古柔美的盘花纽扣,有的借鉴仿古摆件,有的展现非遗传承,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多样、文化特色的追求。再以火爆的马面裙为例,改良后的马面裙简单易穿,适用于多种生活场景,既彰显个性,又有很强的实用性。这些好看又好用的国货“潮品”满足了人们消费升级的新需求。当前国货“潮品”供需两旺,还得益于我国强大的产业基础。去年以来,汉服销售火爆,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产业链供应链展现出强大的韧性。比如在山东菏泽市曹县已经形成完整的汉服产业链,不仅布匹、拉锁、扣子等辅料一应俱全,印花、裁剪等环节也都能在这里完成。我国有世界上最完整的工业体系,完备的产业链搭配先进柔性制造体系,让传统制造企业能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应变,不仅可以对时尚风向、市场喜好迅速做出反应,也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定制的需求。国货“潮品”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也离不开各地区各部门对“国潮”产业的大力培育支持。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提出挖掘中国文化、中国记忆、中华老字号等传统文化基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新生消费群体消费取向研究,创新消费场景,推进国潮品牌建设。今年商务部推出“老字号嘉年华”活动,鼓励老字号运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探索与海外知名品牌开展深度合作,带动国货“潮品”走出国门。国货“潮品”不仅承载着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更代表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的潮流。期待国货“潮品”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发展,满足消费新需求,形成消费新热点,乘风破浪闯出更大市场。来源:人民日报注:如有侵权,请联系义乌电商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删除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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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发布时间:2024-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如完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治理大数据“杀熟”、加强预付式消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面对新业态下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条例》聚焦了哪些群众关切?又将带来哪些影响?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更细致“家人们,好机会千万不要错过,价格已经打到最低了!”直播带货越来越火,有的带货主播以所谓“远”低于商品原价的直播专属价作为促销策略,标高原价、以虚假低价套路消费者,并通过极力渲染、比价刺激等手段,吸引了大批观众。一些消费者称,在观看直播购物时被主播的话语和气氛所带动,往往快速下单,对商品质量、经营主体并不了解,一旦遇到消费纠纷往往无法追溯,维权困难。《条例》明确,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管。”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东说,《条例》为解决新业态萌发的新问题提供了明确的解决路径,营造更加安全、诚信、公平的网络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大数据“杀熟”等治理更精准有网友晒出假日酒店预订截图,同一时间、同款房型,用会员和非会员账号下单,显示不同价格,而会员显示的价格更高。面对明显的价格差异,不少网友吐槽平台标价“任性”,区别对待消费者。《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这精准地对大数据‘杀熟’做出了规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说,《条例》针对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从经营主体、商品服务、用户评价、交易条件等方面构建了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规则。有的平台通过下单优惠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开通自动续费,但自动续费往往只在续费成功后才通知消费者。上海的消费者张先生常常碰到视频平台、网盘、音乐软件等自动续费情况,在会员服务到期前,平台从账户中自动扣款,会员服务将续期,而退订入口却非常难找。《条例》对自动续费等收费方式细化了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很多消费者在网购时会货比三家,如查看商品销量、店铺的评级,以及其他消费者的打分、评价、晒图等,但这些“销量”“好评”往往真假难辨。对此,《条例》明确,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来源:广州日报注:如有侵权,请联系义乌电商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删除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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